如何设置工单自动评价
当工单处理完成后没有及时评价,超出了评价时间无法进行评价,可设置自动评价功能,超时后系统默认评价。
1、开启自动评价功能
登录平台,进入单位管理---功能开关页面,点击“工单评价超时处理模式”项,选择“自动中评(3星)”或“自动好评(5星)”则开启了自动评价功能,选择“不做任何处理”则不开启自动评价功能。
2、自动评价条件:
a开启工单超时自动评价
b已处理完成工单
c超出评价时间且不超过40天的工单
d工单评价开关设置的“可以评价”
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工单将自动评价。